201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(样表)学历证明
2014/6/13 18:48:39 点击:
1 概述编辑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,是学校的法定职责。
2 依据编辑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 学籍管理。
第三十九条 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201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(样表)
考生 (身份证号 )系我校 专业2014年应届毕业生。该生已修完国家规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符合 学历授予标准,同时符合 学位授予标准,可在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(学位证书)。
特此证明。
(学校教务处公章)
二〇一四年 月 日
注:此表打印有效,不得手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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